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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家庭状况

  • 时间:2016-12-13 09:13:09
  •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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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承担着儿童抚育、老人供养等功能。家庭规模的变动,直接影响其功能的发挥。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推动力。人口的家庭结构及其分布,不仅折射着社会变迁和时代特点,而且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广泛、深刻且久远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历了巨大变化,家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家庭发展能力和家庭发展政策日益引起学界的关注。因此研究家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我们深入分析连云港人口的家庭状况提供了丰富、可靠的基层资料。

一、家庭户的现状及特点

家庭户规模又称家庭规模,指每个家庭户的平均人数,它是从总体反映家庭户状况的重要指标。家庭户对我国社会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国绝大多数的人口都生活在家庭户中,并且家庭户规模庞大。家庭户是制定政策和制度体系的最重要参照,而且也是整个社会最基础也最广泛的组织形式。

家庭规模小型化不仅是世界家庭发展的潮流,也已成为当前中国家庭变化的主要趋势。从实际居住情况看,一代家庭和核心家庭在家庭构成中的比例最高。特别是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家庭成员通过学习、就业等寻求个人发展的机会,也使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的比例降低。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连云港家庭户规模已止跌回升,说明人口生育政策已发挥作用。

2010-2015年间,连云港家庭人口数增长缓慢,仅增长1.76%,家庭户数却在减少,下降了2.64%。由于家庭户数的下降大大超过了同期家庭人口数的增长,使得家庭户规模扩大,平均每个家庭人数由2010年的3.27人增加到2015年的3.42人,家庭户规模的扩大意味着有子女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增多。受到二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连云港妇女生育率水平上升,这对家庭户规模的扩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家庭规模上升必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全市家庭户状况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家庭规模扩大

2015年1%人口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我市家庭户规模以中小型家庭户为主,二人户、三人户、四人户和五人户占家庭户数比重80.06%,其中以二人户、三人户和四人户居多,占家庭户总数的68.39%,仍然是家庭户的主体。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家庭户呈现“四升三降”的变化,即一人户、二人户和三人户家庭比重下降,分别下降了4.02、0.16和0.25个百分点,四人户、五人户、六人户和七人户家庭比重上升,分别上升了1.90、0.56、1.77和0.36个百分点,其中四人户比重上升最大。数据表明,虽然我市二人户和三人户家庭所占比重较大,但已呈现下降趋势,而四人户家庭则上升趋势明显。家庭户规模的变化,反映出五年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住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生育政策的调整,我市家庭户规模也发生转变。

表1 2010年-2015年连云港家庭规模的变化单位:%

家庭户规模

2010

2015

增减%

一人户

12.86

8.84

-4.02

二人户

22.61

22.45

-0.16

三人户

24.36

24.11

-0.25

四人户

19.93

21.83

1.9

五人户

11.11

11.67

0.56

六人户

5.70

7.47

1.77

七人户

2.06

2.42

0.36

八人及八人以上户

1.38

1.21

-0.17

2、家庭户结构以二代户为主体

家庭户规模与家庭户类型密切相关,家庭户规模的扩大,必然带动家庭户代际关系的变化。核心家庭已经成为城乡家庭主导形式,直系家庭所占比例退居其次,传统的大家庭即使在农村也已失去根基。这既是我国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必然结果,又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密切相关。

2015年1%人口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家庭户中,一代户、二代户、三代户和四代及以上户占家庭户总数的比重分别为27.06%、46.99%、24.83%和1.12%,其中二代户和三代户家庭合计占比71.82%。与2010年相比,家庭户类型中,一代户和二代户所占比重分别下降了3.52和1.64个百分点。三代户所占比重上升了4.81个百分点(详见表2)。

表2连云港市家庭户类型构成单位:%

年份

一代户

二代户

三代户

四代及以上户

2010

30.58

48.63

20.02

0.77

2015

27.06

46.99

24.83

1.12

2010年比2000年增减(+-%)

-3.52

-1.64

4.81

0.35

3、家庭老龄化趋势显著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拥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数量逐渐增多。2015年1%人口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家庭户中,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33.23万户,占全市家庭户的26.53%,与2010年相比,增加4.28万户,所占比重上升了4.02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全部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中,有1个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所占比重为56.48%,比2010年下降5.68个百分点;有2个、3个及以上65岁老年人的家庭户分别占43.02%、0.51%,分别比2010年上升5.59和0.11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连云港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必然会出现老年人口高龄化特征,家庭户中有多个老人、高龄和低龄老人共存以及老年空巢家庭都将会显著增加,给家庭养老模式带来新的研究课题。


表3连云港2015年有老人家庭户比重及增长情况单位:%

项目

2010

2015

比较

有65岁以上老人

22.51

26.53

4.02

1个65岁及以上老人

62.16

56.48

-5.68

2个65岁及以上老人

37.43

43.02

5.59

3个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人

0.40

0.51

0.11

二、家庭的城乡差异

1、城市平均家庭户规模最小

据2015年1%人口调查资料显示,连云港平均每户家庭规模为3.42人,其中市、镇、乡村平均家庭户规模分别为3.25人、3.43人、3.49人,市最少,乡村最大。与2010年相比,市、镇、乡村平均家庭户规模分别增加0.22人、0.15人和0.12人,市增加幅度最大,乡村最小。家庭户规模的扩大,将有力地促进了人口结构的合理性,有利于人口再生产的更替及对老年人的赡养。

2、家庭结构比较

(1)规模结构差异明显。

根据2015年1%人口调查资料,连云港家庭户规模结构中,城市和镇以三人户比重最大,分别占32.40%和23.57%;乡村以二人户比重最大,占24.02%。与2010年人口普查相比,市、镇二人户所占比重分别下降1.41个、1.22个百分点,而乡村则上升1.38个百分点;三人户中,也是市、镇分别下降2.83个、0.77个百分点,乡村则上升0.62个百分点。市与镇、乡村家庭户规模的差异变化,可能主要是人口流动带来的影响,实际的家庭户规模仍然是以三人户为主,二人户次之,而不应该在农村地区以二人户最多的家庭规模结构模式。从四人及以上家庭户规模看,以镇最多,乡村次之,市最少,如四人户镇就比市高4.86个百分点。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乡村一人户的比重最高,比市高0.98个百分点,且高于镇,说明农村“空巢”现象正在快速增长。资料见表4。

表4  连云港2015年城乡家庭户规模单位:%

家庭户规模

乡村

一人户

8.13

8.95

9.11

二人户

22.41

20.53

24.02

三人户

32.40

23.57

20.40

四人户

18.67

23.53

22.03

五人户

10.24

11.56

12.46

六人户

5.63

8.12

7.87

七人户

1.69

2.37

2.83

八人及八人以上户

0.88

1.37

1.27

(2)代际结构以二代户最多。

从2015年1%人口调查反映的家庭代际结构看,全市市、镇、乡村的结构特点是:市、镇、乡均以二代户比重最高,一代户次之。二代户以城市最高,一代户以乡村最高,三代户和四代及四代以上户比重仍以市最低,乡村最高。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一代户的比重都仅次于二代户。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已使家庭结构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形成代际关系少,结构简单的家庭结构格局。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不断建立健全,已使农村家庭结构正在发生根本的转变,代际关系简单,家庭户规模缩小的农村家庭将会越来越多的出现。靠养儿防老的意识也在逐渐的向社会养老的意识转变。

表5连云港2015年按城乡分的家庭户结构单位:%

城乡

一代户

二代户

三代户

四代及四代以上户

城市

26.45

51.11

21.57

0.88

26.0

47.44

25.54

1.03

乡村

28.21

44.57

25.90

1.32

三、几点建议

家庭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有着正规的社会保护制度不能取代的功能和责任。我们国家正在经历的是人口与家庭的双重变迁,如人口系统超低的生育水平、快速的老龄化和剧烈的人口迁移,而家庭的规模、结构以及居住方式都是在低生育水平和第二次人口转变的“新常态”情景下进行的。为解决“新常态”下的人口和家庭矛盾,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国家决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2015年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本文从促进家庭发展和推进政策落实出发,提出以下建议。

1、倡导一揽子家庭政策改革,出台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支持政策。不仅要从个人角度关注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保健和经济条件等,而且要从关注家庭发展角度通过财政、税收、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制定一揽子相互配套的家庭政策,推进政策落地和顺利实施,鼓励按政策生育。

2、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发展工作。要整合政府、社会等多方面资源,积极与教育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联合,依托卫生计生基层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满足家庭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服务平台,为家庭发展提供育儿、教育、健康咨询、养老等专业、经济、综合、连续、便利的公共服务。

3、深入开展对家庭发展的相关调查研究,追踪相关政策实施的效果。开展政策评估,了解社会舆情和群众心理,为政府把握家庭政策走向,加大普查数据和家庭调查数据开发力度,推动家庭数据分析和预测成果在未来政策制定、计划规划、产业发展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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