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粮食质量分为五个等级,小麦和玉米以容重、稻谷以出糙率为主要指标,一等最高,五等最低,五等以下的粮食为等外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规定,等外级粮食不列入最低收购价、储备等政策性粮食收购范围。等外级粮食由收购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依质定价,自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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