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农林水土

对粮食经营台账有哪些要求?

  • 时间:2017-08-22 12:00:09
  • 来源:三农服务
  • 阅读次数:
  • 字体:[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