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9-0001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1-14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办企业脱钩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9〕1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不彻底问题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时 效 有效 文件下载

连政办发〔2019〕1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办企业脱钩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不彻底问题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顺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所办企业关系,搭建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工作原则坚持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

三、清理范围。此次清理范围为2018515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清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通知》后,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所办59户企业。若仍有名单外未申报的企业,主管单位必须在此次整治工作中按要求补充申报、同步进行清理。

四、脱钩路径。主要有四种路径:1.对已关停、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破产或清算;2.对经营正常、有发展潜力、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按照同质、同类重组原则,组建新的国有投资主体;3.对股权转让有难度的企业,并入现有市级国有企业集团;4.对承担行政事业职能的特殊功能性企业,脱钩设立过渡期,原则不超过一年,并由市国资委委托行政事业单位代管,经营、财务、考核等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过渡期后脱钩到位。

五、工作计划。此次专项整治从20191月中旬开始,至20192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1月中旬至下旬):调查动员阶段。市国资委会同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市政府办近期召开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已经申报的18家行政事业单位所办59户未脱钩企业清查数进行汇总,对未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有所办未脱钩企业进行进一步核实,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对申报指标进行实际清查。

第二阶段(20192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整治阶段。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以20181231日为基准日,20191月底前完成所办待脱钩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收、利润、人员、涉及诉讼、或有负债等指标审计工作,为制订企业脱钩改制方案提供依据。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于2019210日前,分类制定企业脱钩改制方案并上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上报的企业脱钩改制方案进行审核汇总,并于2019220日前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于2月底前完成对各企业脱钩改制方案的批复。

第三阶段(20193月):督查提高阶段。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批准的方案,对所办企业开展脱钩改制工作,处置资产,安置人员。市国资委会同财政、人社、工商等职能部门对脱钩改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督查整治方案落实,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同时,与工商等部门共同制定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资企业登记变更和新办企业的注册审批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要认真梳理,全面排查所办企业,制定脱钩改制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和节点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整治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逐一整改到位。市国资委要会同审计、财政、人社、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所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进度、质量和成效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以及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并提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三)健全机制,确保成效。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改制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回顾,确保整治措施落地生效。要完善日常检查、部门联动、过错追究等相关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态势。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4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办企业脱钩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