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272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0-11
标 题 市政府关于支持连云港海关发展推动高水平开放的意见
文 号 连政发〔2018〕1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支持连云港海关发展,进一步推动进出口贸易便利化,不断提升连云港市全方位开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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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8〕115号

市政府关于支持连云港海关发展推动高水平开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支持连云港海关发展,进一步推动进出口贸易便利化,不断提升连云港市全方位开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的总体要求,加快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支点建设,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和五大战略,制定落实支持连云港海关改革发展的针对性举措,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营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好的口岸贸易便利化环境,为实现全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支持海关依法监管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注重打防结合,深化综合治理,维护国门安全,加大严禁洋垃圾进境、打击走私、危化品监管等重点领域的协同工作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口岸发展环境。

1.支持海关开展严禁洋垃圾进境等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支持海关打击洋垃圾走私活动,坚决将洋垃圾堵截在国门之外,将禁止洋垃圾进境这一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举措落到实处。严管严控洋垃圾进口。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开展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监管工作,及时调整违法进口固体废物企业的信用等级;强化过程监管,实时监控监管场所和监管作业,有效落实三个100%”查验制度要求;加强口岸检验检疫,支持检验检疫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能力。强化协同监管。组织开展海关与公安、环保、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洋垃圾走私案件高发、多发地区开展联合打击整治和督导检查,重点整治无牌无照、非法经营、储存加工洋垃圾的黑窝点,实现对洋垃圾走私链条的全覆盖打击。完善海关与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解决诉讼案件疑难问题。加强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开展风险信息分析、研判,为协同开展严禁洋垃圾进境专项行动提供有效支撑。

2.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支持海关开展打私专项行动,共同打击涉税敏感商品走私和枪支弹药、涉恐涉爆涉毒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利益的走私活动,筑牢口岸安全防线,推动平安港城建设。强化综合治理。落实县区政府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基础性作用,做到专项治理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推动非设关地区打私工作。推动沿海县区政府开展群防群治,切实加强海岸环境整治和监控巡防,有效开展对海州湾、灌河口等水域非设关地海上走私打击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发挥打私办职能作用。完善市打私办职能,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加强打私办的宣传、法治、综治管理工作,开展实质性运作。

3.强化危化品监管联防联控。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突出源头监管、联合监管,切实做好口岸危化品监管工作,始终保持口岸危化品监管的高压态势。规范资质管理。加强港口口岸危化品相关资质联合管理,探索建立危化品监管资质信息共享、互相通报机制,为海关危化品监管做好保障。构建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安全联合防控机制,实现港口危化品储存地点、数量、种类等信息资源共享,发挥多部门监管合力,提高口岸危化品防控水平。加强应急协调联动。海关、安监、公安、消防、港口、工商、质监、环保、交通、卫生、邮政等部门要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监管安全的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响应、密切协助、妥善处置。

4.提升口岸国门安全防控水平。支持海关充分发挥国门卫士作用,支持开展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完善口岸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明确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海、空港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达标(复审)验收。完善长效防控机制。支持海关建立国门生物安全防控长效机制,提升口岸公共卫生、动植物、进出口食品和商品监管规范化水平,防止疫病疫情传入传出。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口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全市专项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防控演练或专项行动,提升口岸安全防控应急水平。

(二)共同推动贸易便利化

充分发挥海关在推动贸易便利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地方与海关的协同配合,提高口岸效率,降低口岸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共同推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1.加强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坚持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全力推进口岸信息化工作,继续保持口岸信息化全省领先地位。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主要申报业务覆盖率在省内海关处于前列;积极对接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争取尽快与标准版建立货物申报及通关信息下放数据通道,实现互联互通。实施关检融合系统改造。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关检专用系统的相关功能改造,推动关检从现场监管到后台信息系统的全面融合,实现新海关监管信息的全面共享。优化通关信息化服务。推动实施互联网+海关战略,完善预约通关系统建设,开发应用海关多证合一、掌上备案系统,为企业办理报关、查验业务提供快捷服务。

2.提高口岸大通关效率。聚焦贸易便利化重点,全力压缩大通关时间,降低大通关成本,共同打造连云港口岸效率品牌。进一步提高货物通关效率。优化拼箱货物放行提货流程,针对有实际需求的重点企业、重要货种,探索试行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政策;着眼整体通关便利化,开展海运端、海铁联运通关便利化研究,有效提升便利化水平。提高旅客通关效率。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基础上,科学确定空港、海港口岸旅客查验率,提高工作实效。优化海关征税模式。将汇总征税适用范围扩大到除失信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降低通关成本。深入研究提升中欧班列大通关效率。协调取消双向货物纸质关封流转,争取南京海关下放转关单数据,实现海关监管全程无纸化。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合作。加快推进与霍尔果斯口岸建立口岸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对接并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的郑州、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重点城市建立联络配合机制,实现沿线货物在连云港口岸的快速验放。

3.优化查验监管模式。按照关检融合改革要求深入研究整合现场查验监管模式,切实加大对现场查验监管的投入,确保改革后现场查验的有效开展。做好新查验流程宣传。深入研究整合现场查验队伍、流程、制度、信息化系统,做好整合后相关流程的公示、宣传,使口岸相关企业切实享受到关检改革红利。提高人力投入。加大对现场查验部门的人力投入,推进单兵作业系统,切实提升查验4小时完成率;合理调配查验人员,科学合理安排两翼港区及主体港区联合查验区外货物查验工作,提高口岸整体查验效率。加强查验保障。统筹优化好为海关查验服务的码头相关车辆、人员调配,推动增设冷藏箱等专用查验场位,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4.推动开放平台载体建设。以开放平台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支点建设,完善两基地基础服务功能,提高东西双向开放水平。加快推进两翼港区对外开放。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加快两翼对外开放批复进度,争取尽快获批;统筹做好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完善正式开放保障机制,争取尽快通过国家验收,充分发挥两翼港区服务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作用。统筹做好综保区建设工作。加大对综保区建设、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综保区建设、验收工作,深化综保区政策研究,同步开展项目招引工作,实现错位发展;完善两翼港区保税功能,支持两翼港区申报建设保税监管场所;深化研究并充分发挥保税物流中心功能,支持保税物流中心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际物流中转业务。加快复制推广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国家口岸办《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相关措施落地,结合实际深化研究并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力争形成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实际成果。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积极向海关总署争取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支持连云港国际客运站及空港口岸免税店尽快落地,启动上合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开放口岸申报工作,全面提升口岸综合竞争能力;协同推动自由贸易港区(试验区)申报工作,在深挖企业需求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关相关政策设计,营造符合连云港口岸实际的政策环境。

(三)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质量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海关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为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担、增便利。

1.积极服务企业发展。立足海关职能,发挥海关优势,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税政调研制度。通过实地调研、网络调查等手段深入企业了解掌握商品税号、监管条件等有利于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的政策需求,及时上报并推动相关政策调整,帮助企业争取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重点产业服务力度。加大对石化、医药、装备制造、外向型农业等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实施量体裁衣式监管,开辟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减免税绿色通道,支持资信良好、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展单耗自核和工单式核销试点,全力助推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密切关企联络。严格落实企业联络员制度,结合实际定期调整、公布企业联络员名单,加强联络员与企业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联络员协调服务实效;搭建关企沟通平台,定期收集各类企业政策诉求,实现企业各类问题、诉求及时沟通反馈、及时研究落实。健全投诉建议机制。通过政府12345在线、海关12360热线服务,形成多渠道投诉反馈机制,畅通海关信息渠道和群众申诉渠道,开展口岸大通关全程监督,处理情况纳入市绩效考核。

2.加大政策宣传指导力度。针对近年来海关深化改革特别是关检融合改革以来政策多有调整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海关新政的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海关政策。做好海关新政宣传指导。针对关检改革期的各项新政策,制定实施专项宣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专项培训、发布权威解读公告、上门宣讲和一对一答疑等多种方式,增进企业对政策的理解,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加强新报关单业务指导。定期总结发布新报关单系统遇到的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指导和提醒企业避免重复犯错;选派报关专家指导解答企业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税号归类等疑难问题,帮助提升报关企业的专业水平。

3.完善诚信管理机制。适应口岸监管改革趋势,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突出守信受益、失信受惩,逐步营造诚实守信的口岸经营环境。积极推动企业信用认证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开展企业信用认证,大力培育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推动提高一般认证企业比例。探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多元化管理措施。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定等级对进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探索制定多元化分类管理措施。

4.放大海关政策效应。积极推进落实海关服务贸易便利化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革创新,发挥海关政策优势,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推进跨境电商及快件等新兴业态发展。优化跨境电商、海运快件海关监管操作流程,支持推进跨境网购保税业务开展,根据新型业态发展模式和特点,统筹布局,精准施策,突破地域限制,发挥政策集中效应。实施多元化担保方式。发挥好海关事务担保、汇总征税以及电子支付等便利化措施作用,扩大同业联合担保试点范围,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探索建立港口重点外贸企业资金库,建立常态资金池,对符合条件的资信企业,提供大宗进出口货物担保,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充分发挥特定口岸功能。做大做强进境粮食、水果、肉类、种苗等指定口岸业务,加大对过境粮食、进口肉牛和进境种球等重点产业的帮扶力度,全面提升口岸综合竞争能力。创新举措推动政策落地。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实施区港快速联动、先进区后报关”“先出区后报关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宣传推进企业主动披露制度,加快形成海关监管水平提升、企业自律能力提高、社会共管良性循环的三赢局面。

(四)推动解决海关发展问题

高度关注海关发展,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在积极向上反映和争取支持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统筹协调解决海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为海关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1.积极争取协调解决海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结合两翼口岸正式开放、综保区建设及空港发展等工作实际,积极向上反映和争取在赣榆、徐圩、灌河、空港口岸及连云港综保区设置海关办事机构,争取在机构设置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口岸服务中心作用,继续招聘部分事业编制人员,交由海关管理使用,缓解海关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大力落实《连云港市口岸开放保障暂行办法》,在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时,结合海关实际需要协调企业建立协管制度,辅助海关开展现场监管。

2.加大对海关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和口岸发展规划时,主动征求海关意见建议,做好地方发展和海关建设的统筹协调。将海关基础设施及投资项目纳入港口口岸年度投资建设计划,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海关职工住房、海关新大楼相关手续办理事宜,推动相关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检验检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良好基础,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实验室整合升级,共建一带一路农产品食品公共检测平台,为增强一带一路沿线产品进出口服务能力提供基础保障。

3.做好海关发展的综合保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海关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统筹解决海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海关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在经费保障方面,根据海关经费缺口情况,研究解决一揽子方案,由市财政统筹给予适当支持。在队伍建设方面,支持海关选派干部参加全市干部进修培训项目,支持海关选派优秀干部到市直单位或县、区(开发区)政府挂职锻炼,积极推荐海关优秀项目和优秀岗位参加国家、省市及有关项目评比,全面提高海关干部队伍素质。在生活服务方面,对连云港海关在编在岗职工家属(公务员、事业编制)家庭生活困难的,帮助解决家属跨地区工作调动事宜,保障海关职工子女义务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口岸工作例会、口岸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口岸委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对海关涉及的意见建议、口岸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推动有关事项落实,相关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市政府研究解决。

(二)细化具体任务。针对本意见各项内容,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推进。对涉及海关发展的重要事项,由市口岸委会连云港海关研究后,提交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推进力度,确保及时解决海关发展难题。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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