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53次常务会例行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0-05-06 15:58:11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阅读次数:
  • 字体:[ ]

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3:0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赵涛

发布人:市发改委副主任李非非,市卫健委副主任陈方,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鲍星,市文广旅局党委委员毛志峰

发布议题:连云港市政府53次常务会审议议题相关情况

赵涛: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4月29日,市长方伟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为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政策变化,加强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经市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部分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题有关情况。

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发改委副主任李非非同志、市卫健委副主任陈方同志、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鲍星同志、市文广旅局党委委员毛志峰同志,我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赵涛,本场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发改委李非非副主任通报《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相关情况。

李非非: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我将为大家重点介绍我市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有关情况。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市《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国家指导意见及省实施意见在连云港的落地,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

二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新阶段的需要。今年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收官之年,我市信用工作也从打基础、建平台、归数据进入了全面发力、全面推进、全面提升的新阶段,信用已经成为各领域强化监管的重要手段,我市还出台了《连云港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信用监管的新举措、新路径。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充满新期待,《实施办法》的出台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是我市创新社会治理、强化协同联动、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保障。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围绕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新型监管机制,从6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一是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包括信用承诺制度、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应用信用报告三项内容,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主动型、自律型信用承诺,启动承诺履约监督检查,推动我市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信用报告互认工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积极推进市场化应用。二是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信息自主自愿申报、规范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推广应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人民银行、住建、交通、城管、税务等部门强化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信用好的“无事不扰”,信用差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规范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止准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通过整改失信、信用承诺、接受培训、提交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修复信用。四是强化信用监管支撑保障。包括强化信用监管信息化平台支撑、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安全防护、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等七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工作。

三、下一步推动文件落实的工作举措

2020年是我市科学谋划“十四五”信用工作的关键之年,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将以此次《实施办法》出台为契机,从强化统筹推进、深化试点示范、重视宣传培训三方面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整合全市县区部门合力。细化信用监管操作细则、编制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对优良信用主体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守信激励;在人社、住建、安全生产、交通、税务、食品药品、医疗保障、生态环境、教育科研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领域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监管和惩戒力度,。二是打造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工程。联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对优良信用主体加大金融激励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让企业守信有“益”。三是开展信用宣传培训。举办“与信用同行筑梦新时代”知识竞赛、广场宣传活动、信用修复培训班,营造“信用最美”文化氛围,让信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让港城人民、港城企业感受到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新成效,营造全市人人守信、人人用信的良好新风尚。

赵涛:谢谢李非非副主任。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卫健委陈方副主任通报《关于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的意见》《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相关情况。

陈方:现在由我来对《关于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的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近几年来,随着卫生健康部门职能调整和拓展,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等功能区和属地行政区在卫生健康执法和管理服务方面权责不够明确,特别是功能区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等,亟须理顺体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的意见(试行)》。现就《意见》的有关内容作一简要解读:

《意见》明确了理顺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从四个方面明确了行政区和功能区的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职责。

一是关于行政许可工作。海州区卫健委负责云台山风景区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

二是关于执法监督工作。海州区卫健委负责高新区和云台山风景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等执法监督工作;连云区卫健委负责市开发区、徐圩新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等执法监督工作。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其辖区内卫生健康执法的日常监督检查巡查等工作。

三是关于妇幼健康工作。市开发区承担本辖区内除婚孕检以外的妇幼健康业务工作。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的婚孕检工作由海州区卫健部门承担,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的婚孕检工作由连云区卫健部门承担。有关母婴保健监测和技术指导等工作,采取签订服务协议方式,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委托海州区卫健部门代管,徐圩新区委托连云区卫健部门代管。妇幼健康工作的行政管理及保障职能仍由各功能区负责。

四是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开发区独立承担本辖区内疾控业务工作,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疾控业务工作,采取签订服务协议方式,委托海州区卫健部门代管,徐圩新区疾控业务工作委托连云区卫健部门代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行政管理及保障职能仍由各功能区负责。

除上述事项外,其它爱国卫生、计划生育、老龄健康等各项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下面由我来对《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综合监管制度是医改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一。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要求,全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下面,我就《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作一简要解读。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明确到2022年底,要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健全多元化监管体系”,主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府主导、加强自我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鼓励社会监督等方面,完善监管体系。

第三部分,“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包括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强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强化健康产业监管等方面。

第四部分,“创新监管手段”,主要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信用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加强风险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协同监管等方面,创新监管手段。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察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实施要求。

赵涛:谢谢陈方副主任。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邮政管理局鲍星副局长通报《连云港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鲍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4月29日,市十四届政府第5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连云港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现在由我来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快递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9年,我市快递业务揽、投量超3.2亿件,日均快件处理量87.67万件,快递业务量是2012年的8倍,快递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不断彰显,“小快递”服务“大民生”和经济发展作用日益显现。与此同时,行业安全发展、规范发展、可持续发展,亟须根据国家、省出台的上位法,将市级邮政监管机构成立8年来在快递市场管理方面的行之有效、较为成熟的做法和制度,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予以明确。

我局于2019年启动《办法》起草相关工作。《办法》草案完成后,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个相关部门的意见,书面征求了全市快递企业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9条,我局认真研究和吸收消化,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办法》分总则、规划与建设、快递服务、安全与保障、附则,共五章三十五条。

一、关于管理体制。

目前,我市东海县、连云区等地邮政监管机构已经成立;赣榆区以及灌云县、灌南县等地邮政监管机构已获国家邮政局和省邮政管理局批准,正在筹建过程中。按照《江苏省邮政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办法》在第四条明确,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邮政管理部门设置派出机构的县(市、区),由派出机构按照职责负责本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关于促进发展措施

《办法》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措施。一是将快递业发展纳入规划。《办法》在第九条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将快递园区建设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快递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二是建立快递智能服务终端的管理机制。《办法》在第十条、第十二条对智能快件箱的设置以及智能信包箱的建设作出专门规定。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中设置智能信包箱的,应当纳入住宅小区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智能信包箱数量应当按照住宅套数合理设置,并符合相关标准。三是规范快递服务。《办法》第三章在快递末端网点建立、快递纠纷处理、快递条款提醒、快递投递查验、快递运输管理以及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促进快递服务规范化、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关于强化寄递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寄递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办法》在二十三条提出,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寄递安全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建立寄递安全保障机制。二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办法》在第二十四条中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三是严格执行寄递实名制和收寄验视制度。《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寄递实名制和收寄验视要求进行强调,规定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寄件人拒绝验视等情形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四是加强禁寄物品和危化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普通化学品定点定人收寄制度,并健全管理机制。第二十九条中对禁寄物品的收寄和处理进行明确。五是突出快递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从安全设备的配置和使用、安全费用的提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快递运单的保存和处理等方面明确了快递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连云港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规范快递操作规程、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促进我市快递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邮政管理部门和8000多从业人员,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广大社会公众多年来对邮政快递行业发展给予的包容、关心与支持!谢谢你们!

我的解读就到这里,谢谢!

赵涛:谢谢鲍星副局长。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市文广旅局毛志峰委员通报《连云港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相关情况。

毛志峰:各位媒体朋友,连云港市历史悠久,境内文化遗存丰富,地下文物埋藏众多,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近年来,我市基本建设速度快、规模大,基本建设和地下文物保护的矛盾时有发生,破坏地下文物的行为日益加剧,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地下文物保护利用中的行为和程序。

2018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地下文物保护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

为落实中央意见精神,有效缓解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促进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依据国家《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连云港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地下文物保护立法经验,市文广旅局(文物局)组织起草了《连云港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就《办法》的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根据地下文物的特点,结合我市文物工作实际情况,《办法》共设27个条文,逻辑清晰,重点突出,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地下文物的概念。适用范围部分指出,本办法所称地下文物,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其他地下文化遗存。我市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数量多、影响大,其中藤花落龙山时代城址是中国首次发现的具有内外两重城垣结构的史前城址;大伊山石棺墓是中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石棺墓;海州古墓葬群发掘出土了数量众多的汉、唐、宋、五代、明清等各时期多类型古墓葬。

二是明确了地下文物埋藏区制度。根据我市历史沿革以及地下文物分布状况,《办法》将藤花落遗址区、尹湾汉墓遗址区、大伊山石棺墓遗址区、曲阳城遗址区、海州古墓葬群区、赣榆盐仓城遗址区等,列为重点地下文物埋藏区,填补了我市无文物埋藏区的空白;

三是明确了考古前置的相关措施。长期以来,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建设前考古”,是各级文物部门的通行做法,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发现地下文物埋藏具有极大地偶然性,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时,如不提前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极易造成对地下文物埋藏的损毁。为此,《办法》规定,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内,或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外,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承担土地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法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未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前不得入库。对开发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在土地出让前应当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区域评估。

四是细化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操作规程。结合新时代要求和我市实际,《办法》多个条款从不同的角度对地下文物考古调查和勘探发掘工作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体现了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在过去的考古勘探工作中,经常出现因为土地权属纠纷、道路硬化、建筑垃圾较多等原因,导致考古勘探工作中途被迫搁置,期限延长。为此,《本法》第十二条对申请考古调查、勘探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的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五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和社会参与原则。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保护难度大,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履行保护主体责任,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负其责,也需要借助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参与。《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文物的主体责任,规定了文物主管部门和资源、住建、财政等其他有关部门在保护、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责任,同时倡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下文物保护工程、技术保护、文物监控监测、检查巡查、安全保卫等工作。明确规定对在保护地下文物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的政策措施,并对地下文物保护工作中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合理补偿。

六是细化了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制度。根据上位法的原则性要求,进一步细化原址保护、异地保护、紧急情况处理、文物巡查、处罚措施等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制度,推进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各位媒体朋友,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当前,我市正在全力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连云港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是我市继《连云港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之后出台的又一文物规章,对加强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助推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促进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谢谢大家。

赵涛:谢谢毛志峰委员。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记者:请问什么是信用报告?如果信用报告中有不良信用信息如何开展修复呢?

李非非:信用报告主要包含两类,第一类是由信用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益性的信用审查报告,目前我市信用审查报告由市发改委出具,使用全省统一信用审查报告模板及数据库,报告在江苏省全部通用。这类信用报告已广泛应用在我市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申请、干部提拔任用、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中;第二类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目前这类报告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经济交往等领域中应用较多,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信用报告互认工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评级报告,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可以通过“信用连云港”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或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信用窗口查询自身信用信息,如果发现存在失信信息,那么应当第一时间开展信用修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在符合修复条件的基础上可在线申请办理,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受理企业修复申请。我市还通过举办企业信用修复公益培训班,帮助失信企业提升信用意识、重塑自身信用。2019年以来,我市受理790家失信企业修复申请,举办了18场次信用修复培训班,参训企业达1900余家。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修复培训并做好企业修复指导工作。

记者:请问今后我市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创新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陈方:目前,从我市实践看,医疗卫生监管力量分散、监管信息共享不足、监管职能难以有效衔接等问题制约了综合监管制度的建立和监管成效的提升,也难以适应“放管服”改革所提出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为此,《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新监管制度,重点创新7个方面的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点机构加大抽查力度,2020年“双随机”监督抽查覆盖被监督单位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三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依托“信用连云港”网发布卫生健康黑名单,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四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每年至少一次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人员信息、执业资质等信息;

五是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六是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整合卫生监督协管、职业健康等力量,通过派驻、赋权、委托等方式,完善基层执法体制和工作模式;

七是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管结果与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评先评优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分配等挂钩机制,强化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此外,还将借鉴环境督查、纪检监察等有效做法,提出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保障综合监管的有效实施。

记者:请问《连云港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普通市民使用快递有哪些影响?

鲍星:《连云港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是我市邮政快递行业的一件大事。快递行业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邮政业消费者对快递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更便捷、更安全、更安心地使用快递,《连云港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此专门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办法》在第三章通过明确快递末端网点设立、快递纠纷处理、快递条款提醒、快递车辆管理以及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等制度,促进快递服务规范化,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际生活中,用户与快递企业之间较多产生关于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的纠纷情况,《办法》提出明确要求,用户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同时,《办法》要求,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快递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办法》的出台能促使我市的快递企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必将能够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记者:请问《连云港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最大的特色是?

毛志峰:面临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办法》进一步理顺了考古工作程序,规定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内,或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外,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等,承担土地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法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未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前不得入库,成为全国率先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意见》精神的地下文物保护专项地方性法规。换句话说,将建设用地“先考古,后出让”,使出让土地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净地”,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也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这是《办法》最大的特色和亮点。

赵涛:记者朋友们,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议题情况通报完毕。希望大家广泛宣传,为这几项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