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18-04-19 1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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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4月16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杨杜滨

发布人:市信访联席办副主任、信访局副局长王新林,市经信委副主任、市社会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燕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涛

发布议题: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杨杜滨: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信访人信用管理。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人员:市信访联席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副局长王新林同志;市经信委副主任、市社会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燕芹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涛同志。我是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杨杜滨,也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

受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广播电台、连云港日报社、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等。在此,对各位来宾和各位记者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是请市信访局副局长王新林介绍《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二是请市经信委副主任、市社会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燕芹介绍细则推进运行情况;三是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涛介绍失信行为惩戒情况;四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首先,请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局王新林同志介绍《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王新林:“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诚信是做人之要义。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诚信文化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在信访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信访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失信问题,不但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还破坏了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人信用行为,我们联合15个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出台了《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信访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全社会营造言而有信、信守承诺的良好氛围,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增强社会凝聚力,进一步促进诚信连云港建设,为连云港“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保驾护航。  

该细则共分为四个部分,对使用范围、失信认定主体、信访失信行为构成和认定、惩戒措施、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都作出了说明和规定。在落实过程中,我们将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有权处理机关作出书面答复后,信访人不按规定申请复查(复核),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发生到国家有关机关越级上访的;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被北京警方依法训诫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缠访闹访、恶意登记的;信访人与涉事单位签订了“调解书”“协议书”“保证书”等,相关内容兑现到位后又无故反悔、继续上访,涉事单位要求依照约定退还所得、返还财产但拒不退返的等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信访人如构成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者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缓评职称;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资金扶持;限制参加政府主导的各项招标,限制贷款;签订“调解书”“协议书”“保证书”等且相关内容兑现到位,涉事单位依法起诉信访人要求返还财产、退还所得,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返还的,按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不再重复转办、交办。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信访人,将加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有效期5年。

杨杜滨:请市经信委、市社会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燕芹同志介绍信访人信用管理的运行机制。

冯燕芹:我们将根据市信访联席办认定、汇总报送的信访人失信行为信息,依法及时将信访人失信信息纳入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并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工作。

同时,我们还会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开展信用交易或者其他社会活动过程中,主动进行信用审查,降低信用风险。  

杨杜滨:请市中级法院唐涛同志介绍《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人民法院的惩戒措施。

唐涛:对于签订“调解书”、“协议书等且相关内容兑现到位的,,涉事单位依法起诉上访人,要求上访人依照约定退还所得、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裁定。我们将按规定程序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

同时,我们还将会同发改委、国土局等部门,积极落实最高法《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启动“点对点”不动产查询功能,便于根据执行需要,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等惩戒措施。

杨杜滨:现在,进行发布会最后一项议程:请感兴趣的记者朋友们提问。

记者:严重失信行为包括哪些?

王新林:严重失信行为包括:构成一般、较重失信行为,且发生到国家有关机关越级上访的、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被北京警方依法训诫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缠访闹访、恶意登记的,以及信访人与涉事单位签订了“调解书”“协议书”“保证书”等,相关内容兑现到位后又无故反悔、继续上访,涉事单位要求依照约定退还所得、返还财产但拒不退返的,等等。

记者: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单位都有哪些?

冯燕芹:本细则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用办牵头组织,会同文明办、总工会、公安、法院、教育、人社、民政、农工办、农委、住房、城建、交通、人行、司法等共16个部门、机构共同实施。当然,我们还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参与惩戒的部门和单位,确保信访人信用管理工作顺利、高效实施。

记者: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严厉程度有多大?

唐涛:根据2016年44个国家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精神,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严厉程度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惩戒范围。《备忘录》共提出8类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从金融机构、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更大范围进行惩戒。二是发力范围。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进行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共同实施惩戒。三是影响范围。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生产、政府优惠性补贴、评优评先、旅游度假、限制出境、定罪处罚等30多个重点领域。

杨杜滨: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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