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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与市中院共同出台《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6-08 10:37:45 信息来源:连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商会调解优势,快速有效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6月3日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张家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江蓉主持会议。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仇延东出席会议。会上,蔡绍刚院长与张家炯主席会签了《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并共同为市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揭牌。李江蓉副院长与仇延东三级调研员共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巡回审判点揭牌。市工商联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直商协会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近年来,全市法院和工商联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连续多年召开企业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法进千企”专项活动,及时出台《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法治环境的工作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发布了涉公司审判、金融审判、房地产审判、资源环境审判等民商事审判白皮书和相关重大典型案例,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为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

张家炯主席回顾了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市工商联、广大商协会及民营经济的帮助和支持,对此表示真诚感谢。他表示,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对民营经济的冲击较大,民营经济面临不同程度的发展困境,大力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有利于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当天召开的工作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商协会及广大会员应主动作为,深化法商企合作。一是不断自我提升,树立商协会及会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加强企业在产权、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规范化、合规化、合法化,做到守法经营、长远发展。二是深化法院、商会及企业合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共同研究解决。三是积极主动服务,助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商事调解与诉讼裁决有机衔接,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有效降低诉讼发生率。

蔡绍刚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区工商联的协调沟通,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好纾困惠企司法政策措施,落实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的法治营商环境。要主动精准服务,努力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要全面依法保护,严厉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要严格规范司法,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三是深化诉调对接,全面提升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的实际效果。鼓励行业商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专业化的行业调解组织。不断加强商会调解组织自身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商会调解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强化司法引领保障作用,发挥司法在商会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