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总体要求,以“惠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的,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梳理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事项清单,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方式开展审批,让群众和企业“不见面”或“少见面”办成事,使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顶层设计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对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期分批对外发布实施。

(二)统筹建设、分级使用。市级统筹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确保数据同源展示,系统无缝对接,应用统一发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发展。

(三)优化服务、便民便企。创新审批新模式,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让数据“多跑,让群众和企业不跑腿少跑腿,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三、实施范围

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级各类开发园区。

垂直管理部门、驻连省部属有关单位同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

四、主要工作

优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县区办件平台,建立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服务相融合、网上服务和网下服务相衔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一)分期分批对外公布“不见面”事项。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重点梳理依相对人申请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办事事项。分期分批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清单,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逐步创造条件,让群众和企业“少见面”就能办成事。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事项办理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盖章和收费,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保障改革真正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审改办,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建立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和云服务平台,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1.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以“互联网+”倒逼行政审批改革,倒逼流程优化再造,倒逼审批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实体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的便民事项“四端”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材料、填报信息等数据实时、准确推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制订事项电子证照数据采集标准,建设全市电子证照数据库,建立市区两级审批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实时数据关联应用机制,推广电子证照免纸质提交引用、跨部门证照类信息共享引用,实现证照随时调用,简化流程。对不适合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的部门实行共享数据,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2.优化政务服务实体平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大幅提高办事事项及办件的比例。推进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建设项目”、“商事登记”、“公安服务”、“交通运输”、“社会民生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建立行政服务监督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监管职责,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提高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三)推进集中高效审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集中审批、并联审批、数字化审图、重大项目代办制等机制,优化“不见面”或“少见面”审批环境。

1.推进集中审批。通过集中审批,集成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上门办理次数,推进“三集中四到位”,行政审批服务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县区要整合优化机构职责,对尚未划入审批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按照三集中四到位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审改办、市各相关单位)

2.推进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制定《连云港市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办法》,组建代办服务团队,开展代办业务培训,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窗口,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公布代办事项目录,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对暂时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要统一开展代办服务,切实减轻办事企业审批负担。(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

3.推进数字化联合审图。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化审图流程,变传统的“人带着图纸跑”为“图纸在网上走”,推行市、县(区)两级数字化联合审图,实现规划设计图、建筑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人防专项施工图等图纸“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审图、数字交付”,相关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同步审查,审查意见由受理窗口统一反馈,确保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市民防局、市政务办)

4.推进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将建设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确保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5.推进“中介超市”。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运作模式,“零门槛、全天候、无界限”面向全国采集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建设市县一体投资审批“中介网上超市”,开放中介服务市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中介行业服务效率,降低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机构的引进、备案、入驻等工作在公开公平、充分竞争的原则下进行,涉企中介服务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实现网上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通过“中介超市”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办,责任部门:市信用办、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四)建立统一公共支付体系。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实施个人网上自助缴款、银联批量扣款并行,人工收缴为辅的缴费模式,对行政审批、简易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的收费实现网上交款、验证、对账等功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务办)

(五)推进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实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与物流快递信息平台融合,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纸质审批文件或证照的物流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市邮政公司)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6月,各县区、各部门对照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权力清单,将许可、征收、给付、确认、奖励、其他共6类行政权力归为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梳理公布第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事项清单。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推广和引导力度,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7月,优化简化流程,推进市、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对接。原则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由省、市统建,县区不再单独建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下半年,分期分批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事项清单,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巩固深化改革成效。建设完成政府服务“一张网”,做好与市12345政府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接互联,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互联。

(四)全面督查阶段。2017年9月底,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加快推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是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深入实践,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不见面”改革的重大意义,各县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把社会能够自主解决、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职能转移给市场和社会,积极探索政府职能实现的有效途径,推进政府不再审批。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做到放无可放、减无可减,实现政府权力“瘦身”,从源头上减少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次数。加大向县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的放权力度,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更为有效的,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全部下放到位,基本实现县级同一层级项目审批“全链条”办理;县区政府要结合经济发达镇、中心镇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放权力度,推进强权扩镇,贴近基层,方便群众。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有支撑,以综合执法为手段,以线上线下制度链为保障的严格有效监管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建立奖励举报、惩罚性赔偿、联合惩戒等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推进信息化执法,运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手段,实现执法便利化,以执法人员的“多跑”换取当事人的“少跑”。

(四)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通过信用约束,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强化考核监督。将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列入市级机关绩效考评和县区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专项督查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务办等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