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容易注销难、注销公告时间长等问题一直困扰企业退出市场通道。连云港市近日在全市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本次简易注销改革有四大亮点:
适用范围进一步拓宽。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分支机构均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公告时间大幅缩短。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告期届满后30天内,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或指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须经过公告程序。
注销材料进一步简化。企业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的股东/发起人/投资者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的,提交《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无需公告。
容错机制进一步完善。经审查不符合简易注销申请条件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可允许补正和说明。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有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的,事后相关部门解除异议事由并提供解除说明的,登记机关可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据了解,连云港市大力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自简易注销改革实施以来共有12166户企业享受到该项改革便利,占过去三年注销企业数47.05%。2020年简易注销企业达4371户,占当年注销企业总数近六成,有效化解企业退出难问题。
今后,全市企业登记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积极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关切,提高窗口服务标准化水平,提升企业注销办事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