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498593/2020-0000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政务办 | 发文日期: | 2018-08-09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记录办法》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记录办法》解读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一、出台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强化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规范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的日常监督考核,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明确记录保存评标评审专家、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现场表现情况,杜绝违法违规的发生,确保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有效减少投诉,助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1、《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记录办法》:记录专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的行为。存在办法中列明的19种行为的记录,必须及时反馈至市公管办。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记录,现场监督、记录人员负责记录保存。
2、《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记录办法》:记录的是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交易代理活动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现场服务行为。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记录和记录保存。存在办法中列明的11种行为的记录,记录人必须及时反馈至市公管办。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记录办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记录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