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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时间:2023-08-10 11:08:57
  •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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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已形成了一定的发展特色,但仍存在规模偏小、产业层次偏低、上下游配套能力及研发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与发展较好地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根据《连云港市“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及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市将进一步加快装备制造产业,特别是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装备制造业整体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供应能力、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对外合作发展能力等,推进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形成具有连云港特色,国内领先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制定《关于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总体目标

《意见》根据我市装备制造业基本情况的现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政府引导,产业集聚,自主创新,数智转型为基本原则,提出实施“1+3+4”产业提升工程,制定了主要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海洋装备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能源装备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到2030年,总产值年均增长15%,将装备制造产业打造成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发展领域方向

《意见》确定了八个主要发展方向,即重点布局海洋装备产业,统筹发展能源装备、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等三大新型特色装备产业,巩固提升工程装备、纺织机械、炼化及油气石化装备、船舶修造等四大传统优势装备产业,探索发展装备制造新赛道,逐步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门类比较齐全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

四、主要任务

《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在打造产业集群方面,要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重点产业链招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是在推进链式发展方面,要扩大企业规模,支持企业上市,提高配套能力。三是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方面,要实施创新引领,加快智改数转,推广绿色理念,发展服务型制造。四是在培育产业人才方面,要引进高端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打造人才创业生态。五是在健全服务平台方面,要筹建产业联盟,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产业链供需对接。

五、支持政策

《意见》制定了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有效投入,支持产品推广应用,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标准化建设等五条政策。其中针对特色装备项目提出两条支持政策,一是支持企业有效投入。以电动船舶制造、动力电池、海水淡化设施设备制造等项目为重点,对已竣工投产的基本建设和技改升级项目,按照有效投入额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是支持产品推广应用。支持我市电动船舶制造企业发展,对新建的电动船舶在交付运行后,按照建造费用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海工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对于新建造的海工装备交付使用后,按照竣工结算金额的比例给予建造企业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在我市投资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根据项目有效投入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意见》制定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推进机制,成立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土地、资金、港口运输等要素保障,支持研发平台建设、规上工业企业培育、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数字化转型、参与技术标准建设等工作,发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国有创投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开办企业、登记许可、金融信贷、跨境贸易等营商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线上业务办理平台的普及应用。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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