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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大病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医保专家解惑

  • 时间:2015-04-16 14:53:28
  •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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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黑林镇的小源余在上海市复旦儿科医院被诊断出一种罕见的神经性疾病———格林巴利综合征。由于抢救及时,小源余暂时生命体征正常,但因为年龄太小,仍然需要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目前,小源余住院一个月就花费十多万元。

在大病、重病面前,无力负担高昂医疗费用时,很多人想到的是向社会求助。昨天,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减轻市民看病贵的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保障救助这样的重大疾病病患。

34种20类重大疾病

可享受重大疾病救治保障

最近几年,媒体经常接到重病儿童家长的求助。市卫计委合管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这些家长可以首先申请重大疾病救治保障。

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是我市卫生保障体系中比较特殊的报销制度。目前,我市有已有34种20类重大疾病可以享受救治保障。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病种,其报销待遇不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限制,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分段支付比例。定额费用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政策比例分担,超出定额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那么,如何申请重大疾病救治保障呢?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方面,患者首先需要携带参合证(或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定点救治医院审查患者参合身份与实际年龄,对确诊为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患者,开具入院通知单,填写“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申请表”或“医保重大疾病救治申请表”,按重大疾病类别进行管理。

符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体系的患者入院时,按该病种定额标准的30%预交住院费用,当实际住院费用超过定额标准时,原则上按相同比例续缴预交金。重大疾病患者出院时,只要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就可以进行治疗。

如果得了“怪病”

自动转为大病保险

虽然重大疾病救治保障体系报销的比例比较高,但是因为范围有限,因此广大患者特别是一些怪病患者还需要注意大病保险制度。

据悉,大病保险针对的人群,每年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所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将分段按比例累加补偿。相应的补偿是自动补偿到位,不需要另行提交申请。这种保障机制适合慢性病、怪病、突发疾病的患者。其补偿的方式比较快,只要一达到10000元,系统就会自动进行补偿。

据悉,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参保人员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0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累加补偿。起付标准以上(不含)—50000元(含)以内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50%;50000元(不含)—100000元(含)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60%,100000元(不含)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

而新农合从去年已经开始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其起征点和相应的补偿标准是:起付标准10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累加补偿。起付标准以上(不含)—20000元(含)以内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50%;20000元—50000元(含)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60%,50000元至100000元(含),大病保险支付70%。100000元至200000元(含),大病保险支付75%,200000元以上按80%报销。

提醒:

重大疾病做好转诊手续

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处负责人介绍,虽然重大疾病救治保障和大病保险都是很好的医疗救助方式,但是有些细节必须注意。首先患者须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其次,患者疾病诊断、年龄及主要治疗方法须同时符合方案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或大病保险的要求。再者,患者须在定点救治医院救治,并了解各级医院报销和补偿的比例以及被排除的病种和事项。

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处相关负责人建议广大患者要做好转诊工作,按照分级转诊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自己的利益。

链接:

城镇医保和新农合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

住院分娩、甲状腺肿瘤、白内障、食管癌、胃癌、阑尾炎、腹股沟疝、下肢静脉曲张、内外痔、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裂、腭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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