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一、基本信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
3.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提交有充分效力的土地权利灭失的证明材料。
5.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6.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裁定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的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7.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提供批准文件。
8.注销公告。
9.询问笔录。
10.其他必要材料
注:* 单位需提供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涉及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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