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气象预报
1.分类:社会性服务
2.服务事项名称:公众气象预报
3.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5.服务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和天气网站等统一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等;通过96121气象声讯电话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
6.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8.收费依据:无。
9.联系单位:连云港市气象局气象台。
10.办公(办事)地址:瀛洲路8号市气象局。
11.联系人:张银意。
12.联系电话:858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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