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应在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携家庭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和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经审核且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安置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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