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企业气象行政许可
一、基本信息
危险品企业气象行政许可
二、部门信息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13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3、总规划平面图(蓝图及2份光盘);
4、电气施工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一套(蓝图及2份光盘);
5、单位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立项批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
6、其他与防雷建设有关的施工图(天然气、金属架构大样、SPD安装等)。
受理、审批
气象部门收到上述资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
1、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防雷装设计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监督管理
1、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全程接受气象主管部门对防雷装置施工的监督检查,并建立施工跟踪档案
2、竣工验收
3、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需送审核资料:
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
4、防雷产品安装记录
5、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6、防雷产品测试报告和进省备案材料
7、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档案和检测报告
8、防雷装置竣工图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气象主管部门申请防雷装置竣工综合验收,气象主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危险品企业气象行政许可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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