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基本信息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二、部门信息
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49-15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8.《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六、办理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江苏政务服务网官网”,右上方选择“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级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旗舰店”—“工商登记专题”—“企业网上登记”模块自主申报——按步骤操作——提交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受理——请在148号窗口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整个事项办理完为即办件。
七、办理时限
暂无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518—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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