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一、基本信息
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二、部门信息
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49-15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三)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
1.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2.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的,请将原件交窗口查证。
六、办理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江苏政务服务网官网”,右上方选择“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级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旗舰店”—“工商登记专题”—“企业网上登记”模块自主申报——按步骤操作——提交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受理——请在148号窗口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整个事项办理完为即办件。
七、办理时限
暂无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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