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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变更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 时间:2022-11-08 11:12:33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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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变更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连云区人民政府A111室(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春秋冬季:8:30-12:00,14:00-17:30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五、办理材料

登记证书正、副本、修改后的章程、章程核准表、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本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本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六、办理流程

受理、预审、审核、审批

七、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07&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07&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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