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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拆除审批

  • 时间:2022-11-08 11:15:11
  •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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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招标)行政许可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1楼住建局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15:00-18:00)

咨询方式:0518-8586822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供材料齐全。

五、办理材料

1、物业管理招投标招标备案表

2、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3、招标文件

4、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5、规划方案审定意见书及规划总平图

6、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7、建设项目批文

六、办理流程

受理-作出决定-告知留存

七、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物业管理招投标招标备案表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第二十四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规范性文件】《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投诉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11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lyg.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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