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基本信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二、部门信息
经济审批科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二楼27、28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0518-8888135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上报发改委审查,当场办结。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节能报告并报县级节能审查机关,由节能审查机关委托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下列情况对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意见进行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节能报告并报省级节能审查机关,由节能审查机关委托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下列情况对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意见进行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注意事项:
1、只针对二、三两种情况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节能审查意见需在项目开工前提交到节能审查机关审查。
3、县发改委承诺在接到节能报告后5个工作日做出节能审查。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882167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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