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市级)
一、基本信息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市级)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5817885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当事人申请
五、办理材料
1、符合规范要求的机构章程或合伙协议;2、撰写成立登记的可行性报告;3、法人(合伙人、个体)身份证复印件;4、活动场地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使用证明或者租房协议、合同;5、从业人员情况应提供部门以上管理人员(含财会人员)及体育专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或从业经历的说明及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
六、办理流程
1、受理:受理或不受理;2、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意见;3、决定:批准发出批准决定书,不予以批准的,发出不予以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和法律救济途经。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批文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主席令第5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17885
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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