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宠物托运所需检疫证明
1.分类:服务类
2.服务事项名称:办理宠物托运所需检疫证明
3.服务对象:宠物主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提前48小时报检
5.服务内容:宠物主。
6.服务依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8.收费依据:无。
9.联系单位:连云区农林水利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10.办公(办事)地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
11.联系人:李雨楠。
12.联系电话:0518-8106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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