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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鸟类救助

  • 时间:2018-03-16 12:00:02
  • 来源: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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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救助类

2.服务事项名称:野生鸟类救助

3.服务对象:野生鸟类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随时

5.服务内容:救助野生鸟类,并放生。

6.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8.收费依据:无。

9.联系单位: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林业科

10.办公(办事)地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

11.联系人:张利华。

12.联系电话:0518-8188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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