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鸟类救助
1.分类:救助类
2.服务事项名称:野生鸟类救助
3.服务对象:野生鸟类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随时
5.服务内容:救助野生鸟类,并放生。
6.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8.收费依据:无。
9.联系单位: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林业科。
10.办公(办事)地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
11.联系人:张利华。
12.联系电话:0518-8188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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