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灌云县卫计委民生类咨询常见问题
1、分类:《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办理
2、问题:《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损毁的,如何进行补发办理?
3、答案:①补发是指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②补发机构: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办理地点在灌云县妇幼保健所三楼。
③签发机构在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遗失申明材料、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发。
④补发注意事项: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证件应当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未报户口前遗失者补发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者只补发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国内出生的新生儿;(对于新生儿出生在国外的,虽已确定回国上学或回国定居,不准补发或以国外相关证明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灌云县卫计委民生类咨询常见问题
2、问题:夫妻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3、答案: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受委托的村(居),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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