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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 时间:2017-08-24 12:00:19
  • 来源: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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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政办发[2011]59号《赣榆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的规定,救助对象为以下六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和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经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后,实行同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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