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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处理
时间:
2017-08-24 12:00:11
来源: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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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以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
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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