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吗?办理离婚时要带哪些材料和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场才能办理。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二)本人的身份证;(三)本人的结婚证;(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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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场才能办理。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二)本人的身份证;(三)本人的结婚证;(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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