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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关于落实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启用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4-29 09:06:33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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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保障工业企业货运物流畅通的通知》(苏工信办〔2022〕192号)要求,现就通行证启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发放范围

针对全省工业企业重点物资跨省及省内运输需求,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重点物资运输需要,兼顾其他重点原材料、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需要。

二、通行证办理注意事项

(一)跨省运输。由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收货或发货单位向所在地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核、编号发放由省工信厅统一印制和盖章的《通行证》,企业可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代办或直接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办理。

(二)省内运输。省内跨设区市重点物资运输,由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收货或发货单位向所在地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区工信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核、编号发放省工信厅统一式样的《通行证》,并加盖部门印章。

(三)《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不得超过10天,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通行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四)办理《通行证》需提前准备好以下信息:1.货物种类和主要货物名称、始发地(具体至(县(市、区))、目的地(具体至(县(市、区))、行车线路;2.发货单位及收货单位信息;3.车辆类型及品牌型号、车牌号码;4.驾驶员信息、随车人员信息,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现行疫情管控要求。

(五)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详细措施。

三、通行证办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健、刘婕

联系方式:19851111676、 15151211725

办公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B座407室

东海县工信局

联系人:杨天禹

联系方式:18905123866

灌云县工信局

联系人:张耀扬

联系方式:18862108816

灌南县工信局

联系人:晏燕

联系方式:83968853,13951490300

办公地址: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433室

赣榆区工信局

联系人:张勇

联系方式:15705196195

海州区工信局

联系人:吕远

联系方式:15751251671

办公地址:海州区人民政府606室

连云区经发局

联系人:伏童童

联系方式:18800564318

办公地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政府B区718室

开发区

联系人:张兆亮

联系方式:85881076

高新区

联系人:徐浩

联系方式:18936569099

办公地址: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1816室

徐圩新区

联系人:叶小江

联系方式:15151266150

办公地址: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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