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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审核

  • 时间:2022-11-08 11:15:25
  • 来源:连云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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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000112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11320700014252436X300011200100004
行使层级:市级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无
到办事现场次数:0
特别程序:无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无
二、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连云港市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局B042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夏季:8:30-12:00;下午:2:00-5:0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依法处理好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二)修改章程、合伙协议。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变更。

五、办理材料
(一)原合伙人会议决议(合伙所变更);(二)原所审计报告;(三)原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正、副本;(四)组织形式变更申请书(盖有律师事务所印章、原合伙人签名);(五)组织形式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六)变更后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及变更组织形式、推举拟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有效合伙会议决议或决定;(七)变更后的合伙人协议(个人所变更为普通合伙所);(八)新增设立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九)符合变更后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资产证明(验资报告);(十)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登记表。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组织形式变更许可决定文书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8-85680380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督察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2436X300011200100004&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2436X3000112001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s://www.jszwfw.gov.cn/jsjis/front/login.do?appMark=jszwfw&gotoUrl=aHR0cDovL2x5Zy5qc3p3ZncuZ292LmNuL2pzendmdy9ic2N4L2l0ZW1saXN0L2Jzem4uZG8/d2ViSWQ9MTAmaWRkZXB0X3l3X2luZj0xMTMyMDcwMDAxNDI1MjQzNlgzMDAwMTEyMDAxMDAwMDQmcWxfa2luZD0wMSZpZGRlcHRfcWxfaW5mPTExMzIwNzAwMDE0MjUyNDM2WDMwMDAxMTIwMDEwM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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