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如何维护职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会如何维护职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 l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 2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 3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另外,《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对于职工因劳动报酬问题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工会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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