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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时间:2022-11-08 11:13:54
  • 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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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用地单位关于使用林地申请报告;
2、用地单位使用林地申请表(申请表由用地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3、项目批准文件;
4、用地单位营业执照;
5、用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6、用地单位法人证明;
7、用地单位法人身份证;
8、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9、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10、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定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11、植被恢复方案。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验(窗口工作人员)→勘验人员填好申请表的勘查意见加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审批(上报市、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七、办理时限
受理后至整个事项办理完毕需15个有效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1、依据:“财政部、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综[2002]73号第二章第六条;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财综[2003]13号文件;
2、标准: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及苗圃地6元/平方米;未成林造林地4元/平方米;防护林及特用林地8元/平方米;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10元/平方米;疏林地、灌木林地3元/平方米;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2元/平方米;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九、审批结果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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