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技术服务
1.服务对象:35周岁以下孕周在9-13+6、15-20+6周孕妇
2.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3.服务内容:产前筛查技术服务。
4.服务依据:《关于实行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的通知(苏卫妇幼[2015]7号)》。
5.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10修订版)。
6.收费依据:《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10修订版)。
7.联系单位: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8.办公(办事)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10号。
9.联系电话:0518-8583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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