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医疗卫生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时间:2018-03-20 12:00:04
  • 来源:教育健康
  • 阅读次数:
  • 字体:[ ]

知识名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分类:其它类

2.服务事项名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3.服务对象: 年满 60 周岁,子女在 1963 1 1 日至 2015 12 31 日期间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5.服务内容: 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

6.服务依据: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05133号)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 无

8.收费依据:无

9.联系单位: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0.办公(办事)地址: 高新区迎曙路66

11.联系人:王晓莉 。

12.联系电话:80689214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