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服务对象:公民
2.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3.服务内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4.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5.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免费。
6.收费依据:免费。
7.联系单位: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室)。
8.联系电话:赣榆区:051886213640;东海县:051887295510;灌云县:051888812641;灌南县:051883222782;连云区:051880328065;海州区:051885416185;开发区:051885760112;高新区:051881888912;徐圩新区:051882252919;景区:05188594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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