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3-0009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06-09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3〕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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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23〕2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纵深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22〕80号)和《江苏省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苏政办发〔2023〕18号),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着力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生态和服务水平,助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一、完善开放共享数据资源体系

(一)健全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巩固深化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成果,继续开展全市公共数据普查,健全数据目录体系,推进全市公共数据目录应编尽编、标准统一、动态更新。加大数据目录巡检力度,建立数据目录实时同步、长效动态更新机制,强化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动标准化数据分类入库。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监管和监测评估,健全异议数据处置机制,实现问题数据可反馈、共享过程可追溯、数据质量问题可定责。迭代升级市公共数据平台,提升公共数据标准化、批量化安全交换能力。无锡连云港结对帮扶东海县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公共数据服务水平。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数据官公共数据服务职能,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全市一体化数据管理新格局。优化基础数据库,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应用能力。按照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结合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建设,强化各部门核心业务库与公共数据平台互通共享,形成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部门业务库分层分级的数据资源库体系。创新数据服务,扩大国家部委和省级数据回流规模,支持市级部门和县区回流数据和自主应用,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7%。建设“新亚欧大陆桥重要节点城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库”,拓展“中欧班列”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港口控股集团、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开发。构建公共数据开放体系,拓展开放领域及规模,编制重点开放数据清单,加快推进教育、交通、公共信用等重点领域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92%。利用身份认证授权、数据沙箱、安全多方计算、隐私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数据 “可用不可见”。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创新数据应用模式,全市新增标志性开发利用场景10个。组织举办2023连云港数据开发应用创新大赛。(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

(四)强化电子证照制发汇聚。落实市级部门(单位)对行业领域电子证照统筹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推进实体证照电子化改造,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同时更新。对年限久远、已经遗失实体证照的,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后,补发电子证照。及时发布电子证照清单,并按照 “应归尽归”原则,按时更新证照数据并推送至市电子证照库。(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完善电子证照互通互认规范和工作流程,推进落实健全涵盖业务、数据、技术、管理、安全等方面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数据标准化。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证照信息共享、关联应用。强化电子证照在连云港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应用,建立电子证照用证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扩大电子证照创新融合应用。进一步推进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等个人常用证照便民应用服务,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等领域。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研究探索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苏服办”APP移动端、“连易办”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便捷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实现常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和纸质材料免提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政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做强现代一流政务服务体系

(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持续推进 “一部门一系统” “一市一平台”整合对接,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业务融合、服务同质。加快推进“苏服办”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窗口端“四端融合”,线上“入一口、好办事、管全程”,线下“进一门、到一窗、一次办”。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汇集市县两级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优化业务流程。建设企业网上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苏企通”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进惠企政策归集展示、同步解读、集成办理。持续优化惠企政策直达服务机制,大力推进资金、补贴、服务等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打造掌上办事服务新模式。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为特殊群体运用智能技术提供便利。打造可扩展的公共技术支撑能力体系,推进CA证书、电子印章、人脸识别等通用技术在一体化平台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做强“苏服办”品牌。提档升级江苏政务服务网和“苏服办”移动端,PC端以“江苏政务服务网连云港旗舰店”作为办事总入口;移动端以“苏服办APP·连云港”作为总入口,自助端以“连易办”自助服务终端作为总入口,全面整合各县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办事入口,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和自助终端,已建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和条线部门自助服务机应加快向“苏服办APP·连云港”和“连易办”汇聚、接入。持续推进政务中台应用省级试点,对相关场景涉及的系统进行适配化改造,全面接入省标准清单规定的场景应用。进一步推进各类身份识别码、“城市码”与“苏服码”对接融合,不断拓宽政务服务应用集成覆盖面,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扫码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范围。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堵点”“难点”,推动国家、省、市66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拓展“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范围。以“清单事项全入库、平台用户全覆盖、平台数据全推送、行为结果全反馈”四个“全”为目标,探索实施“证照分离一件事”(证照联办)改革,试行“一表、一窗、一次、统发”。探索“一业一证”等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途径,持续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责任单位:市政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全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十)提升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 “一带一路”大数据产业园、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等载体建设,实施5G网络重点地区深度覆盖,实现村村通。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与调控,建设连云港城市房地产大数据预警预报监测平台。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及租金监管,开发住房租赁企业及租金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中欧班列论坛官网、官微和“丝路连云”信息发布平台,数字化全景展现连云港丝路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提升综合监管数字化水平。建设市“综合查一次”系统,强化推广应用,为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执法检查提供信息化支撑。优化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推进市“互联网+监管”平台与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专业系统工作协同,实现监管数据汇聚和共享应用。推进省第二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及工作落实,推动“互联网+监管”事项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融合。建设连云港交通综合管理三期平台,配套完善交通运输现场执法一体化平台、水上执法航道监控和基站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化管理水平。升级农业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双随机”功能,对照数字乡村发展规划和省“苏农云”平台数据对接需求,优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加强全市农业基础资源、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环境等动态监测监管,形成“数字乡村一张图”。开发建设药械审批系统和医疗服务数字化审批监管服务平台,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提升社会管理数字化水平。以数字化助力社会治理精准化,深化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数据融合应用,着力提升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等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全面汇聚自来水缴费、燃气缴费、购药、医疗、房产交易等数据,深挖社会安全隐患风险点。新建96110反诈预警平台,打通电子政务外网与公安网,实现数据安全交换。建设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现场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设市级化工处置专业指挥中心。按照全省12345热线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12345热线系统,做好“政务问答台”知识库对接。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消防支队、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打造“智慧口岸”服务体系,建设连云港口岸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解决工程项目信息资源协同管理问题。升级改造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就在港城”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和重点就业人群提供精准服务。升级改造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一步丰富民政数据应用场景。推动物业维修资金业务“掌上办”,建设物业维修资金移动应用项目。建设市文化旅游总入口,提升我市文旅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平台(二期)。打造智慧健康医疗建设“连云港模式”,全面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高质量发展。建设医疗保障业务财务一体化平台,支撑连云港市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科学、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推进办公OA及业务系统中电子文件归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档案馆、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提升自然生态保护数字化水平。用好自然资源核心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推进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平台数据处理,构建生态安全健康体系,建设市级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优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监管、决策支持体系,提升自然资源服务经济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构建环保智脑,新建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环境监测业务管理一体化平台和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环境监测管理系统,持续完善“环保脸谱”功能,探索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加强智慧水利能力建设,构建市水利专题数据库,提升防汛抗旱现代化决策支撑水平,完善水资源调度智能业务等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十五)强化政务云建设管理。按照《江苏省政务“一朵云”建设总体方案》,推进我市政务云平台纳入全省“一朵云”体系管理。实施云平台资源扩容,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上云部署,继续开展云资源利用率监测,逐步建立云资源申请、分配、调整、退出机制,探索开展主备政务云平台算力建设和一体化调度新路径。推进信创产品技术应用,开展计算节点(集群)云操作系统版本迭代更新,提升政务云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保障能力。推进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优化升级骨干网,提升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加强IPv6+、5G+、隧道等技术应用,强化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功能,逐步满足多种虚拟专网应用功能需求。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统筹管理,与省同步推进实现所有非涉密业务专网归并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筑牢网络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十七)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安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和密码应用检查,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提升网络、系统、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水平。2023年,组织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分级分类,升级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安管平台,实施政务云隔离优化。(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安全监测运营。树立云网一体化安全防护理念,拓展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充分运用主动监测、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开展渗透式测试、攻防演练等活动,切实提升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规避各类安全风险,守牢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推动落实。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强化对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健全协调机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36 号)要求,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提高业务和技术融合水平。探索建立政企合作的自主创新机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成。推动数据管理、技术平台建设、数据应用服务和网络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构,大力培养和引进复合型专业人才。建立数字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及时提供智力支持。加大数字政府建设的宣传、培训与应用推广,提升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加强各部门信息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提升数字素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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