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丁元奎):各位新闻界、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连云港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同志,他们是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李保国,市物价局收费监督管理处处长严文书,市物价局检查执法分局副局长栾春泉,市物价局综合调控处副处长任书毅,我是市物价局副局长丁元奎。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介绍我市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二是解读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和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关政策;三是介绍我市上半年价格举报及处理情况;四是通报1—5月份全市价格形势。 首先,请严处长介绍我市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 严文书: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大家好!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费〔2015〕71号)、《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苏价费〔2016〕42号)等文件精神,连云港市物价局联合市财政局,从2016年3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目前收费情况报告与统计分析工作已全面结束。 全市参加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的收费单位和部门共计764家,收费金额约为21.17亿元。从收费性质来看,其中2015年度行政性收费约为10.53亿元,占收费总额的49.72%,与2014年度相比下降9.62%;事业性收费约为10.64亿元,占收费总额的50.28%,与2014年度相比下降8.42%。从收费对象来看,2015年度涉企收费金额约为11.18亿元,占收费总额的52.79%;涉农收费55.24万元,占收费总额的0.03%;涉农和涉企收费约为0.9亿元,占4.25%;其它收费约为9.09亿元,占42.93%。 通过统计分析,2015年度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有所下降。2015年度我市持续推行清费减负工作力度,普遍性降费工作稳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逐步下降。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约为21.17亿元,较2014年度下降约为2.1亿元,同比下降9.02%。 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逐步减少。随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我市原海州区新浦区两区合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等因素影响,我市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和部门数量有所下降,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764家,比2014年度减少27家。 三是部分收费项目金额变动较大。受开工项目数量、城市规划以及收费方式等因素影响,部分收费单位2015年度收费金额增加较大。例如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由于蔷薇湖等几个大型项目开工建设,2015年度耕地开垦费为0.77亿元,较2014年大幅增加;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下属收费单位柘汪收费站自2014年下半年起开始收费,因此市公路管理处车辆通行费收费金额由2014年度的0.52亿元,增长为2015年度的0.80亿元,增长51.91%;又如连云港市民防局,由于多个以前年度的项目2015年集中缴纳易地建设费,因此此项收费2015年度收费金额为0.6亿元,较2014年度增长0.21亿元。 同时,随着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落实,部分收费单位收费金额也出现大幅度的下降。例如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港口货物港务费,收费金额减少0.14亿元;连云港海事局自2015年10月1日停收船舶港务费,收费金额由2014年的0.55亿元下降为0.34亿元。 主持人(丁元奎):下面,请李处长解读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和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关政策。 李保国:各位媒体朋友:你们好!下面,由我来为大家解读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和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关政策。 首先,介绍我市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5〕361号)文件精神,我市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0元/平方米,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收40%的耕地开垦费。同时,文件规定征收比例作如下调整:全省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用地单位不能自行占补平衡的均需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应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的10%,另90%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收。此次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介绍我市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机制改革,完善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根据省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服〔2016〕57号)精神,我市对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进行了调整,新机制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具体内容如下:以0#国Ⅴ柴油5.00元/升为联动基价,使用其他燃料的公路客运汽车参照执行。在燃油附加费调整周期不少于1个月的前提下,当成品油价格变动符合联动机制规定时,由道路客运经营者按《油价与燃油附加费执行标准对照表》,在10日内将燃油附加费调整到位,并报当地物价、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同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其中,上调燃油附加费的,由道路客运经营者自主决定是否上调具体执行票价;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在下调后的政府规定的最高价格范围内确定具体执行票价。对于已经预售的车票,燃油附加费调整时采取“涨不补、降不退”的方法,不再退补差价。 主持人(丁元奎):下面,请栾局长介绍我市上半年价格举报及处理情况。 栾春泉: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大家好!截止6月中旬,我市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1047件,同比下降3.6%,其中咨询879件、举报118件、投诉50件。实行经济制裁11718元,其中退还用户8710元。价格咨询、举报投诉排名前六位的行业分别为:交通运输257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213件,商品零售86件,医药85件,社会服务67件,教育65件,占价格举报投诉咨询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4.5%,20.3%,8.2%,8.1%,6.4%,6.2%。 价格举报投诉直接关系着消费者切身利益,能够直接反映我市各行业价费环境,上半年价格举报投诉共168件,排在前三位的为商业零售38件(其中网络购物26件),交通运输30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29件。反映的重点问题如下: (一)网络购物价格举报越来越多,价格部门压力较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购物方式。然而,网络购物行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网络购物中大量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存在,导致网络购物价格举报大幅增多。网络购物价格举报的大幅增长不仅制约着网络购物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给价格部门带来新的挑战。由于网店经营不同于实体店,涉及第三方交易平台,有的被举报人注册地与经营地不详,有的违法行为取证难,都给价格部门造成调查困难。当前网络购物价格举报主要涉及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和打折,明码标价不规范,无从比较的划线价等。与传统购物中的行为相比,网络购物中价格违法行为的方式、手段更多,影响面更广。该类问题主要表现在: 1、虚假标示。部分电商网店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如某网站标示的羊毛衫是百分之百纯羊毛,但实际收到的商品标示却是80%羊毛,20%的其它纤维。 2、虚假打折。部分网上店铺为吸引消费者,经常采用“先大幅涨价、再打超低折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某淘宝旗舰店销售的一款水晶手链,标示原价259元、促销价159元,实际未以259元的价格销售过,涉嫌价格欺诈。 3、虚假宣传。部分网上店铺为了吸引消费者,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某款A4打印纸“全网最低价”的价格标示。 4、无从比较的划线价。有的电商企业拿自己的商品参加比价活动,在开展促销活动时标示的全网最低价、特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二)交通运输价格举报较突出,停车收费依然是焦点。反映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部分停车场无明码标价公示牌,或不按明码标价牌公示的标准收费,部分停车场不执行免费停车优惠政策; 2、收费员不在位、预收费、收费不给票据、态度不好、停车时间确认存在分歧等问题; 3、部分路段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无合法资质私设停车泊位,违规收取停车费; 4、部分农公交与出租车未按政府指导价收取费用,出租车不打表、绕路、拒载、表外加收返空费,个别非法私人营运长途客车随意收费。 (三)物业管理价格举报有所下降,但总量依然偏大。反映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过高; 2、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停车场实行刷卡出入管理,违规收取门禁卡费; 3、物业公司不按政策规定收取或退还装修押金; 4、收取公共耗能费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又不能及时公布账目。 针对举报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我局已经或正在采取举措进行应对: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房地产、旅游、电信、涉企收费等行业专项价格检查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药店、车站等重点场所的市场价格巡查。近期,还专门向南京、苏州等市物价局学习借鉴网络购物价格举报维权工作经验,拟定有关监管规则和举措,切实规范我市电商经营者价格行为。 价格工作涉及领域广,日常监管难以做到全天候、全地域、全覆盖。藉此机会,请广大市民能当好港城价格工作的“情报员”,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及时把发生在身边的价格违法行为反映给物价部门,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丁元奎):下面,请任处长通报1—5月份全市价格形势。 任书毅: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大家好!据市统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连云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总体表现温和上涨,同比涨幅有所扩大,1-5月连云港CPI同比累计上涨2.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涨幅较去年同期的1.5%,扩大0.8个百分点。 首先,介绍CPI总体情况 (一)各月同比指数先高后低。今年1-5月连云港CPI各月同比指数分别为102.9、102.4、102.6、102和101.5,就指数表现来看,各月涨幅呈现先高后低,其中年初受雨雪降温天气影响,鲜菜、猪肉、鸡蛋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明显,推动价格水平高位开局,2-3月受春节因素影响,食品、部分服务项目等价格上涨,推动CPI同比涨幅继续在2%以上运行,4-5月天气回暖,鲜菜价格持续走低拉动CPI涨幅逐步回落。 (二)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涨一跌”。其中1-5月医疗保健类同比累计上涨13.4%,涨幅最大,主要受去年11月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政策性后续影响。食品烟酒类累计上涨3.2%,涨幅次之,后面依次为衣着类1.3%、居住类1.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0.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0.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0.2%。交通和通信类同比累计则小幅下跌0.4%。 (三)食品烟酒类价格涨幅趋缓。1-5月食品烟酒类同比累计上涨3.2%,涨幅在八大类中位居第二,涨幅较1-4月放缓0.3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0.93个百分点,依然是推动CPI上涨的主要动力。 (四)服务项目价格涨幅明显。1-5月连云港服务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3.9%,涨幅明显。一方面是受节日效应的推动,春节期间洗车、洗浴、飞机票等部分服务项目价格有所上涨。另一方面受人工成本费用上涨的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家政服务、美发、其他文娱服务等服务项目均有所上涨,累计分别上涨4.7%、6.5%和7.1%。 (五)衣着类价格小幅上涨。1-5月衣着类同比累计上涨1.3%,涨幅次于医疗保健类和食品烟酒类,位居第三位,呈现小幅上涨。其中,服装类同比累计上涨1%、服装材料类同比累计上涨4.5%、其他衣着及配件类同比累计上涨1.6%、衣着加工服务费同比累计上涨1.7%,鞋类同比累计上涨1.9%。 其次,介绍主要食品价格变动特点 (一)鲜菜价格先高后低,季节性特征明显。鲜菜价格受天气、种植成本和运输费用等因素影响较大。今年初,受降温天气影响,特别是经历几次雨雪天气,蔬菜生产供应受阻,加上元旦、春节等节日因素推动,鲜菜价格1-2月持续上涨,3月以后因气温转暖有利于蔬菜的生长和供应,部分鲜菜价格呈现季节性回落,4-5月鲜菜价格继续下跌,且跌幅较大。从指数表现来看,前5个月鲜菜价格环比指数分别为110、121.9、92.7、79.7和80.1,其中1-2月连续上涨,自3月以后鲜菜出现季节性回落。 (二)猪肉价格环比同比均上涨。环比来看,受生猪产能不足、供应偏紧以及生猪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今年一季度猪肉的市场零售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4-5月猪肉价格继续上涨,其中4月和5月猪肉价格环比分别上涨4.6%和1%。同比来看,5月猪肉价格同比上涨32.2%,涨幅超过三成,其中5月猪后腿肉、五花肉、猪大排和猪小排每公斤均价分别为31.68元、31.45元、31.92元和47.07元,同比分别上涨26.9%、39.5%、28.1%和34.8%,涨幅明显。 (三)鸡蛋价格近两月走势趋稳。年初因冰雪降温天气影响,蛋鸡产蛋量降低,鸡蛋市场供应减少,推动1月鸡蛋价格环比上涨4.5%,2月受春节效应推动,鸡蛋价格继续小幅上涨1.1%,3月天气回暖蛋鸡产蛋量增加,加上节后居民消费需求减弱,鸡蛋价格回落较多,环比下跌9.8%,4-5月鸡蛋价格走势相对平稳。 (四)淡水鱼价格近一月上涨明显。今年前4个月淡水鱼价格有涨有跌,进入5月受出塘量不足影响,淡水鱼市场供应量偏紧,价格上涨明显。从调查数据来看,鲫鱼、草鱼、花鲢主要鱼类价格上涨10%左右。 主持人(丁元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