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16-12-16 1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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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2月16日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题: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展情况
主持人:吴红 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嘉宾:赵斯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计划处处长,惠志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计划处科员

 

  吴红:各位领导、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人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计划处处长赵斯江,政策计划处科员惠志达,我是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吴红,也是今天的主持人。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和人才流动的加快,职工跨地域购房的现象增多,特别是当前,国家大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全国主要一、二线城市楼市火爆及高昂的房价这一背景下,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压力进一步加大。中心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文件精神,适时出台《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满足跨地区职工个人住房贷款需求。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请赵处长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展情况;二是相关部门答观众问。

  下面请赵处长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展情况。

  赵斯江:各位领导,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界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支持。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展情况。

  我市自2015年12月1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此项业务开展以来,已经覆盖全国 22个省市,受理异地贷款115户,发放贷款金额达3900万元,拉动销售金额6500万元。异地贷款职工集中的城市主要在南京、苏州、北京、上海等地,其中缴存在南京的有34户、占比达29%;缴存在苏州的有26户、占比达23%。异地贷款业务的开办推动了异地缴存职工返乡买房,受到了很多家在本地、在外地工作一族的欢迎,加速实现这部分人员的购房计划,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激发在外工作人员回乡置业,加速房源消化具有积极意义。

  我市公积金中心初期在制定异地贷款政策面临两大难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方面,由于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属地化原则管理,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存在差异;二是资金方面,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尚未实现跨地区统筹,加上长期以来大部分地区公积金使用需求旺盛,贷款额度持续吃紧,造成每个地区都不希望资金被其他地区使用,政策差异及资金使用的壁垒很大程度上造成各个地区推行异地贷款的困难。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市公积金中心迎难而上,根据住建部等文件精神,适时出台《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至此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落户港城,切实为职工解决购房难题,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下面我简要为大家介绍一下符合我市开办异地贷款申请的对象和条件。

  异地贷款申请对象为:

  1、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账等材料,查验真实无误后,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账等材料,可到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异地贷款的条件为:

  1、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所购房屋须为自住住房,且产权为夫妻双方共有或一方单独所有。

  2、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公积金中心签署按揭合作协议,未与公积金中心签署按揭合作协议的,须提供本地房产作抵押;购买现房和二手房申请贷款,所购房屋须办结过户手续。

  3、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无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及以上的不良记录。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契约》签订日期须为我市异地贷款实施之后,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5、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6、申请人需承诺在贷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为本笔贷款提供担保,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仅用于偿还本笔公积金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来我们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贷款申请,非常方便。

  在人们工作流动性日益增强的当下,新规解决了广大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房之间的矛盾,也为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化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我们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相关贷款服务工作,帮助广大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让更多的百姓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为百姓带来更多的福祉。谢谢各位!

  吴红:谢谢赵处长的介绍,下面进行发布会第二项内容,请现场观众就住房公积金问题提问。

  记者:请问一下办理异地贷款的具体流程?

  吴红:这个问题由政策计划处惠志达来回答。

  惠志达: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情况,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记者:请问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申请贷款,他们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吴红:这个问题由政策计划处赵处长来回答。

  赵斯江:我市对符合异地贷款的职工执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本市职工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一致的,都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执行的。目前我市单方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具体是这样计算的:

  (1)夫妻一方在我市缴存,另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双方都正常缴存的,可按双方申请贷款额度。

  (2)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双方正常缴存可按双方申请贷款额度。

  记者:职工已办理异地贷款后需注意和履行哪些事项?

  吴红:这个问题由政策计划处赵处长来回答。

  赵斯江:(1)办理异地贷款后,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或累计六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剩余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3)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公积金中心要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吴红: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最后,对给予今天新闻发布会积极支持合作和出席今天会议的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对出席发布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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