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人才购房券发放对象已购房人员进行现金补贴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3-1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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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兑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连委人才办〔2023〕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陈阳等13名已购房人才进行现金补贴(名单及金额详见附件)。

请各经办机构认真核对发放对象账户信息,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贴资金。人才所购房产将由住建及不动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备注“人才购房券购房,5年内限制交易”字样,同时标注补贴金额。

  附件:对人才购房券发放对象已购房人员进行现金补贴名单(2025年第四季度)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