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8 来源: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基本信息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者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的报告
 二、部门信息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执法局1003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052108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无
 五、办理材料
 申请书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批
  3、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批文
  十、法律依据
  【规章】《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第二款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者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县(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0521081     
  监督投诉方式:0518-1234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n.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3&iddept_yw_inf=11320724MB1626232F4320117061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4MB1626232F4320117061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