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股东及修改章程相关事项的股东决定(一个股东)/股东会决议(两个及以上股东)
      
3、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二选一即可)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出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股权变更联系单
      
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哪些人到场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涉及转让双方到窗口面签,自然人股东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非自然人股东需携带公章到场
      
三、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
      
四、是否可以线上办理
      
不可线上办理(股权转让协议需面签)
      
五、办理流程
      
因面签股权转让协议及税务部门开具股权变更联系单均需要转让双方到场,且股权变更联系单无法当场开具,申请人可先在登记窗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交由窗口工作人员保管,待拿到股权变更联系单后,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登记窗口办理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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