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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交警: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等问题的介绍

  • 时间:2019-04-08 17:39:28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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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何要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格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50万辆,在给群众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暴露出超标车多、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等突出问题。

2018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9万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7817起、造成死亡19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24.2%、30.3%,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格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既是遵循创建文明交通的工作要求,又是减少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有效措施。

2.连云港具体将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明确电动自行车注册、备案登记相关事项,在市、县(区)交警大队、中队、车管所全部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取牌点,在市、县(区)派出所全部设立取牌点,逐步推广带牌销售点,方便群众登记上牌。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后,我省旧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4月15日开始,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4月14日前已经注册登记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

对在用的未纳入我省旧标准产品备案目录内又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5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路行驶。

对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领取临时信息牌,在过渡期后仍上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与旧国标相比有哪些变化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俗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与旧国标相比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通俗一点讲,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两个车轮、两个脚踏、一块锂电池、一个坐垫,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小于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有一点特别需要提醒,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4.在用的超标无牌电动车怎么办?

对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记录车辆信息及所有人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

5.临时信息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我市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6.该如何办理临时信息牌?手续复杂吗?

对于临时信息牌的办理,车辆所有人可通过“连云港公安微警务”“连云港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用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登记备案申请平台”页面,提交备案信息申请,信息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登记备案信息表图片,于60日内到自选的登记取牌点免费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或通过自主选择邮政部门速递上门安装。

2019年4月15日前申请备案的,合法来源凭证、整车合格证明丢失的可以签承诺书;在2019年4月15日至5月14日期间申请备案的,必须提供购买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前的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整车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受理。自2019年5月15日起,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

7.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对于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于2019年4月15日前,通过“连云港公安微警务”“连云港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用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登记备案申请平台”页面,进行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市、县(区)属地登记上牌点办理并免费领取、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

自2019年4月15日起,全面停止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之前已完成申请的车辆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8.已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是否需要换领新式的全省统一号牌?

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原有牌证继续有效。

9.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的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以及车辆到市、县(区)属地登记上牌点上牌,免费发放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

10.我市公安交警将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全市交警部门将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带人、非法拼装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7月15日起,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满后,禁止申领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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