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5-12-31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连住公委〔2025〕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规定,现就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核定标准
(一)2026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二)202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存基数。

(三)202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其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存基数。
(四)职工离职当月工作时间满半个月的,单位应当按上月缴存标准为其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
(五)重新就业职工的缴存基数核定,参照本单位新调入职工规定执行。
二、缴存比例执行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为12%。
(二)企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至12%,由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三)同一单位应当统一缴存比例,且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三、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6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545元,据此计算的月缴存额上限为7570元(单位、个人各为3785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60元,据此计算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单位、个人各为113元)。
职工缴存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据实核定。
四、基数调整工作要求
(一)明确调整时限。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应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基数核定及调整手续。缴存基数当年度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后本年度不得变更。
(二)规范缴存核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元以下金额四舍五入。各单位应严格履行缴存义务,按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少缴或漏缴。
(三)落实缓缴政策。 亏损企业确无能力按最低比例5%缴存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缓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及时恢复缴存,并足额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四)推行线上办理。 为提升办事效率、减少柜面等候时间,各单位优先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网址:12329.zfgjj.lyg.gov.cn)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单位网厅同时支持住房公积金应缴变更、汇缴、个别缴存、转移、个人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及信息查询等业务。
(五)同步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同步执行上述上下限标准,每次缴存额上限为7570元、下限为226元,年度累计缴存额不得超过90840元。
五、做好2026年度缴存单位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职职工(含合同制、聘用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各类用工形式的职工)。
(二)年检内容
1.单位基础信息核查: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单位设立日期、在职职工人数、发薪日期、缴存比例、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法人信息、经办人信息等。
2.职工基础信息核查: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缴存基数、个人及单位缴存比例、月应缴额等。
3.规范账户管理:每个单位和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存在多个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封存与合并手续,未完成账户合并的,将影响正常汇缴业务办理;单位存在多个账户的,应确定一个主账户用于汇缴,将其他账户职工转移至主账户,并及时封存冗余账户。
(三)年检方式
1.线上年检:已开通单位网厅的单位,登录网厅后在单位信息变更模块填写完善相关信息,直接完成年检;也可在单位年检模块在线导出《住房公积金单位年检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上传至网厅完成年检。
2.线下年检:未开通单位网厅的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书》或《住房公积金转移书》,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年检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线上年检无法办结的事项,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书》或《住房公积金转移书》,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单位年检登记表》可通过单位网厅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书》《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书》《住房公积金转移书》等制式文书,可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窗口领取。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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