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2024-01-12 来源:东海县公安局

一、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二、部门信息
东海县公安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入境服务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春秋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186706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1、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2、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3、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4、大陆居民赴台湾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5、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

五、办理材料
1、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香港居民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自备1份;
2、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提交外国护照、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自备1份;
3、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经批准后,内地居民凭注销内地户籍和缴销居民身份证的回执,领取出入境通行证,申请人自备1份;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1份。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收费依据:一次出入境15元/本、多次出入境80元/本
收费标准:价费字[1993]164号、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十、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第二十四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工作规范》(公境通[2007]2223号)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1867069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67068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509404320109045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509404320109045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