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5-00130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标 题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5〕34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近年全市民政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时 效

连政发〔2005〕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为港城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近年全市民政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市民政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救灾救济工作先进县区

灌南县人民政府

二、拥军优抚工作先进县区

赣榆县人民政府

连云区人民政府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先进县区

灌云县人民政府

新浦区人民政府

四、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先进县区

东海县人民政府

海州区人民政府

五、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房管局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民政局

市老龄委办公室

市社会福利院

市殡仪馆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六、民政工作基层先进单位

赣榆县:民政局、罗阳镇人民政府、门河镇人民政府、金山镇人民政府、石桥镇民政办、青口镇民政办

东海县:民政局、横沟乡人民政府、房山镇人民政府、老龄委办公室、石湖乡民政办、牛山镇民政办

灌云县:民政局、圩丰镇人民政府、小伊乡人民政府、下车乡人民政府、白蚬乡民政办、沂北乡民政办

灌南县:民政局、张店镇人民政府、大圈乡人民政府、堆沟港镇人民政府、汤沟镇民政办、花园乡民政办

新浦区:新海街道办事处、浦东街道民政办

海州区:洪门街道办事处

连云区:云山乡民政办、连云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