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版)》《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025版)》已经审议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连云港市2025版生态环境轻罚免罚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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