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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诉讼+诉前调解”化解保证保险合同追偿僵局
发布时间:2021-07-15 05:49:28 信息来源:连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近期,海州区法院以示范诉讼方式,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系列案件21件,且均已完成司法确认,有效打破保证保险合同追偿僵局,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据悉,海州区法院创新用“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模式为涉企纠纷开辟“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持续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在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陈某等人以投保人身份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均为银行。后银行向陈某等人分别发放借款,但借款到期后,陈某等人未履行按期还款义务,于是保险公司向银行代偿了剩余未还款项。事后,保险公司因多次向陈某等催要代偿款无果,遂引发诉讼纠纷。

海州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分流员迅速将案件转入非诉纠纷解决中心。经审查发现,仅少数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大部分案件当事人调解积极性不高。为了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化解矛盾纠纷,经沟通协商,法院速裁团队精心选取其中两件具有共同事实和法律争点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希望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激发更多当事人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此过程中,1件当庭予以调解,另1件则判决支付代偿款。

在示范性判决作出后,大部分当事人都愿意积极配合调解。考虑到个别当事人身处外地,无法到现场调解,于是调解员立刻启动“绿色通道”,通过江苏微解纷微信小程序优先安排线上视频调解,并完成线上申请司法确认。

据法官介绍,“示范诉讼”即前期选取一个或者数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标准化精细化审判,根据判决或者调解的结果,再对等候处理的同类案件进行统一裁判或调解。近年来,海州区法院速裁团队不断探索提升批量案件、系列案件审判质效的路径与方法,经过反复总结与实践,以判促调,以调解纷,调判结合,形成“示范判决+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诉前调撤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