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第一期)
保障各种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保障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做到一视同仁。
案例:我市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要求招标计划至少于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前30日公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概况、招标内容、概算投资、招标方式和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等。提前发布可以为投标人争取更多筹备时间,提升公开透明度。开展针对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设置不合理门槛等制度清理工作,统一行业制度规则,发布《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着力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
严禁在监管服务中设立“旋转门”“弹簧门”,对市场主体故意刁难。严禁以各种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纪执法等活动。
案例:2020年7月,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工程师袁海波得知自己成为某工程业主方评委后,主动联系某投标单位人员,双方达成利益交换。次日评标时,袁海波在技术标评分表上给该投标单位最高分,协助该单位中标,非法收受感谢费55万元。袁海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