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0 来源:市政府办
为认真落实市级决策部署,深入了解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近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市发改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开展了专题督查。督查坚持点面结合,对照任务清单,通过查看项目现场、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从督查情况看,市级层面高位推动、密集部署,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科技支撑力度加大,海洋领域开放合作不断深化,产业发展总体向好。但同时,因我市海洋经济基础薄弱、起步较晚,产业集聚和龙头带动能力不强、海洋科研及成果转化动能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亟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主动对标找差,系统谋划推动,狠抓工作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年初印发的《2023年海洋经济重大事项等目标任务》,明确海洋经济重要事项、重点载体平台和重大项目共133项任务。11月9日印发《关于落实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清单》,总任务在前期基础上增加至5张清单249项。截至目前,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一)23项对省争取政策清单。康缘药业中药制药过程控制与智能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远洋流体港口超大型流体装卸无人作业成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等海洋旅游项目3项获省级资金支持2155万元,康缘药业前沿引领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2项已申报并获省级部门批准,预计可获省级资金支持2700万元。另18项各有关部门正积极对接,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力争获得更多支持。
(二)116项牵引工程及事项清单。省海洋产业行动方案新增的任务中,50项已列入2024年目标任务并在细化年度落实举措,63项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另有海洋装备产业产值增速达15%以上、海洋新材料产业产值增速达10%以上等3项任务预计无法完成年度目标。
(三)18项载体平台建设清单。17项任务有序推进,仅“盛虹新材料国际研发中心达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条件”预计无法完成年度目标。
(四)59个重点项目清单。年度计划投资182.59亿元,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169.5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2.86%,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180.26亿元,基本完成年度目标。其中27项已提前完成年度投资任务,25项预计年底可完成投资计划。另有连岛海上游艇俱乐部、中复神鹰碳纤维材料、丝路海洋经济中心等7个项目,因资金到位滞后、建设计划调整及手续办理不到位等影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存在困难。
(五)33项近期重点工作清单。24项已取得一定成效,如推进产业耦合发展方面,全省中医药产业链“智改数转”推进会在康缘药业召开,中远海运特种装备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方面,赣榆区与江苏沿海集团就建造养殖工船达成合作意向,依托海头镇建设渔业集中区,推进海水苗种和工厂化养殖建设,绿鳍马面鲀、海马、美洲黑石斑苗种繁育技术取得突破。丰富海洋旅游业态方面,连岛景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连岛至秦山岛海上旅游定制公交开通运营,连岛景区、连岛游艇俱乐部与周边婚庆企业联合开发了主题婚庆服务。另有连云区深水网箱养殖、推进深海养殖与滨海旅游及能源开发等深度融合、推进能源岛建设等9项工作还处于前期谋划阶段,需深化研究、尽快破题。
二、存在问题
(一)产业发展保障不够坚实。资源要素方面,我市邻海产业用地、用海等储备不足。督查发现,赣榆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正在建造养殖网箱,可容纳水体4500m3,制造方有意向建设网箱组装工厂,需邻海土地200亩,因无土地指标难以落实。资金要素方面,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基金首期6000万元资金,尚有市投资基金1200万元未到位,导致部分储备项目可能退出。另有部分县区未按市海洋发展集团增资扩股组建方案参股,导致组建受阻。金融保障方面,海洋产业抵押品种类少、转让变现难、抵押风险大,导致涉海企业融资难度较大。尤其海洋渔业的抵押物多为动产及无形资产,海产品、船舶等专用设备占比较高,转让变现困难,抵押率较低。
(二)产业规模效应还未形成。一是规上企业较少。根据前期摸排统计,上半年全市涉海营收最高的企业为港口集团(82.46亿元);10亿元以上企业仅有江苏自动化研究所(18.81亿元)和中复连众(13.39亿元)2家;1—10亿元企业共24家,其中11家为港口集团子公司。二是海洋渔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我市海洋渔业产值占全省31%,但多为近海捕捞,深海资源开发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受日本核废水排海影响,赣榆海产品电商产业受阶段性冲击,1—10月快递上行件同比增长22.3%,但生鲜件下降约22%。三是海洋新兴产业总体规模较小。海洋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尚处于点状突破阶段。海洋装备制造业产值仅占全省3%左右,抗风险能力不足,今年受市场下行等影响,1—10月海洋新材料产业产值同比下降5.1%,海洋装备产业产值同比下降8.8%,较分别增长10%、15%的年度目标差距较大。
(三)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多。一是海洋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起步较晚,回报周期长,成果转化能力未完全释放。江苏海洋大学涉海学科建设相对落后,在大陆6所海洋大学中排名靠后。二是基础研究系统布局不够,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接续推进的机制尚不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尚待突破。三是科研院所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不足,今年我市成立了省涉海产学研合作联盟并举办多次对接活动,但务实高效的产学研合作成果产出较少。
(四)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足。一是有责任单位在任务推进调度方面目标导向不明确,如农商控股集团报送的“学习借鉴养殖工船先进生产运营经验、积极参与项目招商”年度工作任务缺乏定量或定性的目标;市科技局报送的“盛虹新材料国际研发中心达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条件”年度工作任务,计划2025年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二是少数责任单位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填报不严谨。如连云区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额多次申请变动,且数额差距较大。
三、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行动方案》中23项扶持政策多数正在制定,各责任部门要持续跟踪对接省对口部门,根据实际提出合理建议,对照省扶持标准推进产业发展。其中对产业园区奖补政策给付标准为地方实际奖补额的50%,目前我市尚无明确的奖补政策,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明确,为争取省级政策扶持做好准备。同时要对照已经发布的扶持政策,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兑现工作,推进市海洋经济发展基金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并开展投资运营。
二是优化产业体系。实施“3620”引培工程行动,择优培育3家海洋产业特色园区、6家海洋创新平台、20家龙头企业和关键企业。加快市海洋经济产业园、海洋装备产业园、南极磷虾产业园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园区产业特色开展招商,重点关注产业链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农商控股集团向海发展,匹配投资海洋产业项目,重点探索大型养殖工船、深海养殖网箱等装备型渔业发展。加强与中国海洋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先进的海洋生物医药技术,并开展合作。引导涉海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创建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帮助涉海企业引进科技副总,集聚海洋高层次创新资源。
三是强化科技创新。保证重点科创平台资金政策落实,加快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省海创中心、高效低碳燃气轮机等科创平台建设。加强涉海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深远海养殖、高端装备、海洋碳汇及海洋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积极申报科技计划。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联盟作用,加快涉海科技成果在连转化,积极引进重点涉海高校来连设立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发挥“科创飞地”作用,加快孵化引入科技型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协同创新,推动海洋新技术、新标准与新装备在连落地并应用推广。
四是增强要素支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在不扩大现有用海用岛、水产养殖规模的前提下开展捕捞、养殖等活动,建议自然资源部门对我市海洋公园养殖进行整体规划,依照养殖强度合理确定总量区域,施行轮休轮养。针对即将发展的养殖工船、养殖网箱,提前做好配套海域、渔港、岸线等要素储备。多渠道拓展海洋经济金融供给,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渔业信贷、蓝色信贷、碳汇信贷及海域使用权抵押等特色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机构采取银团贷款、组合贷款、联合授信等模式,支持海洋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帮助优质涉海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等途径满足融资需求。